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海政规〔2021〕3号)精神,近日,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海民发〔2024〕70号 海财社〔2024〕66号),经区民政局核实,下拨2024年第三季度农村低保补助资金546.4947万元,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