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7月25日至8月11日在海门地区切换上线,现就海门区社会保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事项
1.2021年7月20日18时至2021年8月10日24时,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等业务;暂停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类及退休审批、失业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补贴类、就业失业登记类业务;全区人社自助查询设备、便民服务终端暂停使用,南通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南通人社”APP停止使用。
2.2021年7月22日18时至2021年8月10日24时,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业务。
3.2021年8月2日20时至8月4日20时,医保结算系统、医保收费系统、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系统、异地就医服务平台、“南通医保”APP暂停运行。
二、暂停期间业务受理
1.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开展业务受理登记备案,待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进行集中补办。
2.社保服务窗口继续受理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参保单位账号密码线下注册。
三、恢复时间安排
1.2021年8月4日20时起,全区医保结算系统、医保收费系统、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系统、异地就医服务平台、“南通医保”APP恢复运行。
2.2021年8月11日起,全区所有社会保险暂停业务恢复办理。
3.2021年8月11日起,全面启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单位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dwwt.ntsylbzj.cn)、南通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grwt.ntsylbzj.cn)。为切实方便服务对象快速高效办理各项业务,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尽早完成注册和认证工作,确保上线后不影响网上业务申办。
4.2021年8月11日起,全面启用“江苏智慧人社”APP;全区人社自助查询设备、便民服务终端恢复使用。
四、有关业务规则调整事项
1.自2021年8月11日起,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将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仍在金保信息系统进行经办。
2.参保单位当月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由原每月1日至25日调整为每月11日起至当月月底,由税务部门征缴入库。
3.从2021年8月起,社会保险业务受理时间由原每月1日至25日调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每月7日至10日社保业务暂停对外办理。
4.2021年8月2日20时至8月4日20时,在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期间我区参保人员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待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在2021年内工作日及时至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报;非我区参保人员在我区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按参保地规定核报,具体报销事宜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新入院的参保人员,先办理自费入院,待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转医保住院手续。需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员,待医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因系统切换上线涉及人社、医保、税务、经办银行等多个部门单位和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覆盖范围广,业务种类繁多,数据量巨大,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致电:人社 12333;医保 12345;税务 12366。
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
2021年7月14日